第一部分:車險選擇的基本原則
汽車保險險種的搭配沒有標準答案,消費者應該了解自身的風險特征,并結合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及經濟承受能力來選擇一些險種,只有適合自己需求的險種組合才是最好的。但是無論怎樣搭配險種,都應遵守一些基本原則。
一、交強險必須投保
未參加交強險投保的車輛,將無法在車管所登記,也無法通過車輛年檢;違規上路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扣押車輛,并通知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按規定投保,還要處以應繳納保費的2倍罰款。
二、請勿重復投保
《保險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重復保險的保險金額總和超過保險價值的,各保險人的賠償金額總和不得超過保險價值。除合同另有約定之外,各保險人按照其保險金額與保險金額總和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
三、車損險不要超額投保
《保險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價值,超過保險價值的,超過的部分無效。”例如新車購置價是20萬元卻偏要投保25萬元的保險,實際上多花錢是不能獲得多賠付的。
四、主險最好能保全
車損險和商業第三者責任險建議要保,因為這兩個險種是車輛出險后,人和車的損失能夠得到賠償的基本保證。至于其他的一些附加險,要看車主是否有這些方面的風險,當然有經濟承受能力的最好也投保。
車險已經是汽車上路必備的東西,而很多人在投保時因為險種眾多不知道該如何選擇,除了第一部分的投保原則,也再為大家推薦幾種常見組合。
第二部分:常見的險種組合方案
一、必需保障方案
險種組合: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保障范圍:只能在交強險的責任范圍內對第三者的人傷和物損負賠償責任。
優點:只有最低保障,費用低,因為只有交強險屬于強制保險,而且交強險和車輛的車價沒有關系,僅與座位數相關。普通轎車一年只要950元,可以用來應付上牌照和車檢手續。
缺點:保障額度不高,一旦撞車或撞人,對方的損失能得到保險公司的部分賠償,自己車輛的損失只有自己負擔。
二、最低保障方案
險種組合: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5萬元)。
保障范圍:基本能夠滿足一般事故對第三者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優點:可以用來應付上牌照或驗車,第三者的保障基本能滿足。
缺點:一旦撞車或撞人,對方的損失能得到保險公司的少量賠償,賠償限額有限,另外自己愛車的損失只有自己負擔。
根據第一部分的投保原則,以上2個方案僅限于特別在意投保費支出的人,為了將損失減小到最低,還是看看其他投保組合方案吧~
三、基本保障方案
險種組合:交強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10萬~20萬元)。
保障范圍:只投保基本險,不含任何附加險。
這個組合優點是費用適度,能夠提供基本的保障。但也不是最佳組合,最好加上不計免賠特約險。
四、經濟保險方案
險種組合:交強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20萬元)+不計免賠特約險+全車盜搶險。
保障范圍:基本保障方案上增加盜搶險和不計免賠特約條款。
消費者關心的車輛丟失和100%賠付等大風險都有保障,保費不高但包含了比較實用的不計免賠特約險。但是由于部分附加險種還未投保,保障還不完善,主險中還存在較多的免賠情況。
五、較佳保障方案
險種組合:交強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30萬元)+車上責任險+風擋玻璃險+不計免賠特約險+全車盜搶險。
保障范圍:在經濟投保方案的基礎上,加入了車上人員責任險和玻璃險,使乘客及車輛易損部分得到安全保障。
六、完全保障方案
險種組合:交強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責任險+風擋玻璃險+不免賠特約險+新增加設備損失險+自燃損失險+全車盜搶險。
保障范圍:居安思危才有備無患。能保的險種全部投保,從容上路,不必擔心交通所帶來的種種風險。
這個方案幾乎涵蓋了與汽車有關的全部事故損失。但是投保全部險種保費高,實際上某些險種出險的幾率很小,比較適合經濟條件好的車主或者企事業單位用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