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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五個方面,告訴你為什么不要輕易退保!

來源: 發表時間: 2016-12-13 打印本頁

雖說退保是解除保險合同的形式之一,是保戶享有的一項基本權利。但是退保終究會帶來這樣那樣的損失。不論因為何種原因,都不鼓勵消費者盲目退保。消費者一定要咨詢清楚自身的損失情況和退保流程、退保手續再做決定。今天vinbet浩博就一起來看看,為什么不能輕易退保吧!

一、退保很可能讓你蒙受經濟價值的損失

退保很可能會讓你經濟上蒙受非故意的、非預期的、非計劃的經濟價值的損失。通常分為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按《保險法》規定,已交滿兩年以上保險費的,退保時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未交滿兩年保險費的,退保時扣除手續費后,退還所交剩余保險費。此外,產險目前以責任期限計算退保費用,起保期越長,退保金越少。

二、退保后再投保,交費標準可能會提高。

一般來說,投保同一種險種,被保險人的年齡越大,交費標準越高。如果退保后重新投保,尤其是相隔一段時期后再投保,便會因年齡的增長而多交保險費。

三、退保失去原有保障有風險

退保后,原有保障隨之喪失保戶原本享有的保險權益因此失去,面對隨時可能發生的風險,投保人個人及家庭生活將重新回到不安定狀態。

四、重新投保時,保險權益可能受限制

重新投保時的保險權益可能受到某些限制。若因退保而重新考慮投保長期性人壽保險,其保險條款中約定的疾病身故、疾病致殘或自殺的保險責任免除期將重新計算。若保戶在責任免除期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五、重新投保時可能會被拒保

某些人壽保險條款,以被保險人身體健康且不超過規定年齡為條件。保戶退保后再投保,可能會因身體狀況的變化或超過規定的年齡而被拒保,從而失去獲得保險保障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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