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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資案例——包裝“神話”迷惑公眾

來源: 發表時間: 2016-09-08 打印本頁

資本市場的“神話”故事大都不可靠,但總有人會追逐“神話”去投資,最終都輸得很慘。2006年10月,“從天而降”的吳英位列“胡潤女富榜”第6位,總資產達38億元。對于這個財富界的女黑馬,就在吳英的老家浙江東陽也被當作“神話”來看待。然而,這一切竟然是靠借來的錢堆積而成的。

    案例回放

    80后的吳英出生在東陽的一個農民家庭,沒讀完技校就輟學去姑姑的美容院學美容技術。

    后來她結識了丈夫周紅波,一起開了家女子美容院,當年流行的“羊胎素”項目幫她掙到了不少錢。緊接著,她又開出了東陽最大的足浴店“千足堂”。這些項目讓她在短短幾年內就積累了1000多萬元原始資金。

    就在2006年前后,經商小有成就的吳英開始改變商業策略。短短3個月內,她在東陽市工商局完成了15個公司及分公司的登記、備案事項,涉及汽車、網絡、商貿、酒店、廣告、婚慶等多個不相干行業。吳英在當地的高調吸引了媒體的注意和質疑,“這個憑空冒出的富姐,她的錢從哪里來”?

    經法院審理查明,吳英在2006年4月成立多個公司之前,即以每萬元每日35元、40元、50元不等的高息或每季度分紅30%、60%、80%的高額投資回報為誘餌,從俞亞素、唐雅琴、夏瑤琴、徐玉蘭等人處集資達1400余萬元。而在經營不善的情況下,為延續資金鏈,她繼續以高息和高額回報為誘餌,大量非法集資,并用非法集資款購置房產、投資、捐款等方法,進行虛假宣傳,給社會公眾造成其有雄厚經濟實力的假象。

    據統計,從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吳英先后從林衛平、楊衛陵、楊衛江等11人處非法集資7.73億元,用于償還本金、支付高額利息、購買房產、汽車等,案發時尚有3.84億元無法歸還。該案的被害人大多是放高利貸的人員,其資金也大多系非法吸存所得。僅林衛平一人,所涉單位的人員就達66人。

    反思與教訓

    吳英案曝光后,引發財經界、學術界廣泛爭議。其中最為核心的一點就是,當時吳英的公司經營雖然出現困難,但尚存資產可以支付債務。不過,現在再探討這點已經毫無意義,因為吳英案發后,當時的資產便被迅速處置。

    值得反思的是,對于當時僅26歲的吳英來說,也許早期的第一桶金來得太容易,于是便把生意當兒戲了。至少她犯了兩條商家大忌。首先,多元化擴張太激進,而且吳英當時的經營理念實在令人眩目。比如本色車業免費洗車活動,單這一個項目就燒掉1000萬元左右;而她旗下的布蘭妮連鎖洗衣店每天為前百名顧客免費洗衣,更有“買床上用品送彩電”的壯舉。這些吸引眼球的行為令當地商界轟動,但無法持續,加之當地市場需求有限,熱度過后,鋪得過大的攤子就成了沉重的負擔。

    此外,高負債經營成了壓垮吳英的最后一棵稻草。對于利潤率比較高的房地產行業來說,10倍的資金杠桿已經是極限了,而吳英所投資的行業普遍沒有房地產的利潤率高,她卻用1000萬元的原始積累做幾億元的生意。這么高的杠桿率已經驚人,更神奇的是擴張的資金還全都是來自高利貸。因此,吳英神話的灰飛煙滅是早就注定的。

    吳英直接的借款人只有11個,而這些人都是地下錢莊的老板,通過高息攬儲再放高利貸。吳英一倒,背后地下錢莊千百個“儲戶”們的資金就打了水漂。對于普通百姓來說,從吳英案吸取的教訓就是:千萬別把地下錢莊當成銀行,參與地下錢莊的吸儲是高風險行為。

    判決結果

    2009年12月18日,吳英因集資詐騙一審被判死刑;2012年1月18日,吳英案二審判決維持死刑判決。2012年5月21日,浙江高院經重新審理,終審判處吳英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目前兩年緩刑期已結束,監獄方面已經把吳英的減刑建議上報到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結果還沒有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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