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市民張先生最近買了一輛新車,為了節省時間,在提上裸車之后,張先生就順便在4s店先辦了車險,車險于次日零時正式生效。第二天,張先生開著新車上路,進行驗車、繳稅以及辦理牌照。但是不巧的是,駕駛技術并不過硬的張先生在辦理這些手續的過程中發生了一起剮蹭事故,于是張先生向保險公司報案。
新車無牌上路出險的情況在日常生活中并不鮮見,很多司機都遭到過出險后拒賠的經歷。但讓消費者感到不解的是,為什么無牌的汽車能夠購買保險,但出險卻遭到保險公司拒賠呢?
據了解,對于新車無牌出險的情況,保險公司通常會認為,機動車應按照法律規定領取牌照后才能上路,保險車輛在發生事故時未懸掛牌照,保險公司將不負責賠償,因為保險公司商業三者險和機動車損失險條款中都明確約定,“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機動車無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或號牌,發生意外事故時,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事實上,為了避免此類拒賠現象,消費者在購買保險之前應提前辦理好臨時牌照,有臨時牌照的情況下辦理車險才是最穩妥的,一旦遇到出險的情況,保險公司會負責賠償。新車一旦出險,保險公司通常會按照合同理賠,前提是必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首先,出險時間是在保險期限內,并且確定保險已經生效;其次,出險時必須提供有效期內的車輛臨時牌照;第三,出險地點必須是臨時牌照許可的行駛區域內。
由此不難看出,拿到臨時牌照對新車司機來說至關重要,但是,很多4s店的保險推銷員為了將車險銷售出去并沒有如實告知這一事項,對于保險合同中的免責條款故意回避,由此造成了消費者認為上過車險之后便可相安無事地上路了,出險后遭遇拒賠才醒悟過來。對此,保險專家提醒消費者,在購買車險之前一定要全面了解清楚車險的免債條款。
需要注意的是,有臨時牌照的車輛出險,多數險種都可以生效,但在盜搶險中是不生效的,因為盜搶險中規定,新車必須要等拿到正式牌照后保險才可生效,一般而言,很多全車盜搶險保單都有特別注明“投保本保險的機動車輛必須擁有國家規定的車輛管理部門核發的正式號牌”。因此新車上牌之前,切記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車,防止被盜和被撞。如果自己家的樓下不安全,就考慮先暫時放到一些安全性比較好的收費停車場。